哮喘患者用药须知
字号 16

何谓升级治疗、降级治疗?

2014年01月17日

目前推荐的哮喘患者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见图1

 

       
   
 

治疗级别


1

2

3

4

5

哮喘教育、环境控制

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控制性药物

选用1

选用1

加用1种或以上

加用1种或2

低剂量的ICS

低剂量的ICSLABA

中高剂量的ICSLABA

口服最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白三烯调节剂

中高剂量的ICS

白三烯调节剂

IgE治疗

 

低剂量的ICS加白三烯调节剂

缓释茶碱

 

 

低剂量的ICS加缓释茶碱

 

 

图1 根据哮喘患者病情控制程度分级制定的治疗方案

注:ICS—吸入性糖皮质激素;LABA—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从第2级到第5级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而在每一级中都应按需使用缓解药物,以迅速缓解哮喘症状。

(1) 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者可选择第2级治疗方案,

(2) 哮喘患者症状明显,应直接选择第3级治疗方案。

升级治疗:如果选用某一级治疗方案后不能够控制哮喘,则应将治疗方案升级直至达到哮喘控制为止。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

降级治疗:

(1)单独使用中至高剂量吸入激素的患者,可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50%;

(2)单独使用低剂量吸入激素的患者,可改为每日1次用药;

(3)联合吸入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可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约50%,仍继续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联合治疗。当达到低剂量联合治疗时,可选择改为每日1次联合用药或停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单用吸入激素治疗。

(4)若患者使用最低剂量控制药物达到哮喘控制1年,并且哮喘症状不再发作,可考虑停用药物治疗。

北京药学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小二楼2层

本网站浏览44051146次

Copyright 2012 北京药学会(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 ) All Rights Reservered

京ICP备1405355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