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至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带领督查组,对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国家总局督查组认真听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汇报,仔细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开展座谈,并到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1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全面了解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丛骆骆,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爱丽,药品安全总监梁洪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国家总局督查组对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在三个方面表现突出。一是思想层面高度重视。能够积极响应总局任务部署,通过努力协调,将“五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对各区县政府的工作考评体系,使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大大加强。二是组织落实高度协调。在成立各级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的同时,积极联系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共同推进“五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共治氛围。三是监管作风扎实过硬。能够按照总局要求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施以重拳打击。
毛振宾指出,北京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如何通过监管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手段。他希望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完善医疗器械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深化“五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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